一、招商項目
上饒市老火車站棚戶區(qū)綜合改造項目中的安置房約66萬㎡(含綠化、亮化工程)及“七通一平”等基礎設施建設,項目總投資約15億元人民幣。
二、項目建設單位
上饒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(fā)集團有限公司。
三、招商條件
1、投資商先行投資5億元人民幣給建設單位,作為該項目啟動資金。
2、投資商先行投資的5億元人民幣,建設單位按年12%利率支付投資商回報,但該回報從公開招標確定了施工單位之日起(發(fā)中標通知書之日起)降為年9%,并按實際工程完成量的70%(每月結算一次)逐月?lián)苓€給投資商,再由投資商撥付給施工單位,直至撥完。后續(xù)資金由投資商自籌,建設單位亦按工程實際完成工程量的70%計付年9%的回報,如審計最終結算價格與工程進度款累加后出現(xiàn)差額,則按差額比例扣付回報。
3、參與投標的單位或個人在報名時交納5000萬元人民幣保證金到建設單位指定賬戶。未中標者,保證金在中標結果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退回(不計息)。
4、投資商的中標者應在中標公布之日起10天內將5億元人民幣(扣除5000萬元人民幣保證金)投資款資金匯入建設單位指定賬戶。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匯入該資金的,沒收其保證金并重新進行招商。
四、競標方式
以工程預算總價款下浮系數(shù)競標,下浮系數(shù)最高者中標。招商中標的下浮系數(shù)即為工程結算系數(shù)。
五、投資回報
1、投資商和建設單位共同組建工程項目部,作為該項目的施工單位招標主體。根據(jù)上饒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工程造價機構審定的控制價,依法組織公開招投標選擇施工單位,參與投標的施工單位必須是具備相應施工資質的中央企業(yè)或特級企業(yè)(注冊資本金在3億元以上)。投資商不得參與該工程施工招投標,在上饒市中心城區(qū)有在建工程的(指工程未完工)施工單位亦不得參與該工程施工招投標。
2、工程結算:按照《江西省2004年房屋建筑工程定額》和江西省2006年市政、園林工程定額規(guī)定(政策性的調整按江西省建設廳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),并以公開招商時確定的工程讓利下浮系數(shù)結算。
3、建設單位按招商時確定的價格全額給投資商。通過公開招標確定的施工單位的讓利部分(招商時確定的價格與中標價之間的差額)作為投資商的投資回報。先由建設單位按上述標準與投資商結算,再由投資商與中標的施工單位結算。
3、工程款支付時間:工程單體封頂時按單體封頂部分工程量形象進度支付50%,工程竣工交付時再付到總體工程量形象進度的70%,余款在工程決算審計終審結束后一個月內付至97%。如工程竣工材料送審之日起三個月內,終審結果未出,自第四個月起未付款部分按年9%計付利息(另再支付工程總造價的10%),質保金3%按國家規(guī)定時間付清,質保金不計息。如一審核減金額超過10%的,則超出部分的審計費用由投資商承擔。
六、其他
1、在確定投資商次日,建設單位須提供5億元投資款抵押物,根據(jù)投資商的要求辦理抵押手續(xù),抵押費用在10萬元以內(含10萬元)由投資商承擔,超過部分由建設單位承擔,但抵押物的他項權證由建設單位全程監(jiān)控,在資金到位同日同臺交割。
2、監(jiān)理單位由建設單位(作為招標主體)依法公開招標確定(投資商不得參與)。
3、由建設單位聘請一家具有相關資質的中介工程咨詢公司與建設單位、監(jiān)理單位共同組建工程質量、進度監(jiān)督小組。該監(jiān)督小組負責對該項目工程質量、進度、簽證等進行全過程跟蹤確認。
4、工程款撥付按建設單位財務制度及審批程序辦理。
5、報名時需攜帶資料:(1)個人報名者須攜帶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。(2)公司或企業(yè)等法人須攜帶法人代表身份證、公司或企業(yè)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6、招商報名時間:2013年元月1日——2013年元月10日(上午:9:00--11:30, 下午:2:30--5:00)。
7、招商報名地點及聯(lián)系人:上饒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(fā)集團有限公司2樓前期部(上饒市中山路84號原市人民檢察院辦公大樓2樓),聯(lián)系人:張先生,手機:13607935137。
8、招商開標時間:2013年元月11日 上午9:00。
9、招商開標地點:上饒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綜合辦公室(四樓)
10、本公告由建設單位負責解釋。
特此公告
2012年12月31日
上饒市老火車站棚戶區(qū)綜合改造
項目指揮部招商招投標工作組